【林奥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机构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许可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申请。(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度审查重点内容有哪些?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重点在于产品质量。会检查产品是否按备案配方生产,有无违规添加。查看生产车间卫生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设备维护与清洁是否到位。原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有无使用不合格原料情况。还会审查企业的产品留样制度是否执行,以及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记录,保障化妆品市场的安全与规范。如果您还有其它关于资格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问题,欢迎咨询【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应如何确保持续合规?企业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要从多方面努力确保持续合规。在生产环节,严格遵循备案配方进行生产,不允许私自变更配方或违规添加成分。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且依据不同类型化妆品标准,维持车间适宜的温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条件。原料采购上,始终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仔细查验每批原料的合格证明,确保原料质量稳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定期对员工开展法规、生产技能培训,保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持续符合资质要求。【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办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质量上有保障,欢迎新老客户前来考察,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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