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郑州林奥】-郑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2、企业应拥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3、企业还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公司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已覆盖河南各地大中小企业,技术力量强大,多名顾问师、咨询师、验证审核员长年服务于本公司,保证让被咨询企业不走弯路。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产品生产的所有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妆品产品:适用于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对“化妆品”术语定义的产品。即: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衔接工作,对于无法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原持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必须收回并公开宣布作废。同时,要做好生产许可证与产品注册备案的衔接工作,避免已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仍持有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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