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合肥停车场建设-驰誉停车场管理经验足
第十五章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一节建设和开发风险;二节市场和运营风险;三节金融风险;四节政治风险;五节法律风险;六节环境风险;七节技术风险第四节我国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行业投资风险:一、政策风险二、环境因素三、市场风险四、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行业投资风险的规避及对策。第十七章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一节结论与建议:一、对推荐的拟建方案的结论性意见二、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三、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四、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城市停车场建设,提出修改意见五、对不可行的项目,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六、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二节我国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行业未来发展及投资可行性结论及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及用地政策: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加强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明确停车场用地性质。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通过分层规划,合肥停车场建设,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鼓励超配建停车场。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停车场建设以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地下停车场建设,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其中,停车楼项目应符合日照、绿化、消防等相关标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是1988年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和建设部发布,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条。适用于大中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①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②停车场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③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时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合肥停车场建设-驰誉停车场管理经验足由安徽驰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合肥停车场建设-驰誉停车场管理经验足是安徽驰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权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