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费用-代理记账-南京大鸿运财务咨询
因此,代理记账费用,受托代理人不应当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或审计职能。他们所能负责的只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而非实质上的审核,当然也不可能深入实地去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否则,就有可能超出代理记账的范围。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会计资料而生成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出现xu假或不实,自然就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当然,代理记账收费,如果这种xu假或不实是由于受托人的过失所造成,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关责任,代理记账,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因此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一是税务部门同规模较小的单位组织,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经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联系紧密,推广工作力度大;二是税务部门本身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方面,税务部门在建制建账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前几年税务部门曾进行过组织、督促小型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建制建账工作,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再有就是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马上开展这项业务。当然,代理记账仅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组织和机构,也应当积极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为代理记账创造必要的条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代理记账费用-代理记账-南京大鸿运财务咨询由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代理记账(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财务信息咨询。”选择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88号苏贸大厦13楼E座,多年来,大鸿运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方总。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大鸿运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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