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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zheng府财zheng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zheng府cai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代理记账收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fan罪的,依法追究xing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江宁代理记账,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zheng府cai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cai政部备案。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费用,cai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4]第十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zheng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zheng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zheng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从业人员shen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zhuan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代理记账费用-江宁代理记账-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由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咨询、调研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大鸿运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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