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预评价-格林电离辐射检测-扬州放射诊疗许可证
放射评价放射卫生预评价意义放射卫生预评价是预测、评估放射性危害种类及强度(浓度),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的辐射强度及其可能对工作人员或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控制职业病,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化,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避免发生放射故或者职业病。放射卫生预评价范围我们可以承担放射诊疗设备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如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CR、DR、全景机、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和牙科机等放射诊疗设备。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怎么办理?一、许可证内容1、许可证名称:放射诊疗许可2、办理部门:当地卫生健康会3、办理窗口:当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二、法定依据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发布)第八条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令第46号,放射防护预评价,2006年1月24日发布)第四条、第十四条三、前置条件1、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卫生机构;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的配套设施;3、应当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及设备。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扬州放射诊疗许可证,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射防护预评价-格林电离辐射检测-扬州放射诊疗许可证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它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格林勒斯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刘经理。)
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刘经理 先生
手机: 18914069072
业务 QQ: 862967524
公司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
电话: 0512-68431830
传真: 0512-6843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