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检测-高压线电磁辐射检测-启辰检测(诚信商家)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一、办理需要的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高压线电磁检测,须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与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应含以下内容:射线装置明细:装置名称、规格型号、射线种类、用途、来源等。5、辐射工作人员学历、健康、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证件;6、辐射安全负责人参加由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总局)或《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复印件。7、工作场所负责人《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等资料;9、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10、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11、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办,电磁检测,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三)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1、更换放射诊疗项目不改建原工作场所(新换设备的电流、电压等于或小于原设备的),变电站电磁检测,需附以下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一份;(2)年度内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原件一份;(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2、改建原工作场所(增加、更换放射诊疗设备),需附以下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一份;(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4)《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5)原《放射诊疗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提交相应项目的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书;。(6)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3、搬迁放射工作场所,高压线电磁辐射检测,需附以下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一份;(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4)《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5)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4、变更单位名称、负责人、单位所在街名需附以下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一份;(2)相应地有效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一份;(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四)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1、《放射诊疗许可证》注销申请一份;2、射线装置处置情况说明;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6、《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现行管理要求没有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规定进行校验。7、《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周期是多久?要提供哪些资料?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8、《放射诊疗许可证》不进行办理或校验不及时有哪些后果?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由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电磁检测-高压线电磁辐射检测-启辰检测(诚信商家)由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4幢302。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启辰检测在其它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启辰检测取得全网商盟认证,标志着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启辰检测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刘经理 先生
手机: 18625205571
业务 QQ: 929596743
公司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4幢302
电话: 0512-68431830
传真: 0512-68431830